【案情】
當事人某日於二手社團欲販售包包
一名買家私訊當事人,並要求透過賣貨便賣場進行交易
後對方聲稱無法下單,要求當事人聯絡客服
待當事人依客服指示進行操作後,始驚覺受騙便隨即報警處理
惟當事人遭提告幫助詐欺、洗錢罪等,因而向睿勝尋求協助
律師策略
1.向檢察官說明當事人無主觀犯意
2.整理有利證據並撰寫刑事答辯狀說服檢察官
案件結果
案經高雄地方檢察署採認律師上開主張,而為被告「不起訴」處分。
聯繫本所
有誤信話術而交付帳戶嗎?
警示帳戶、人頭帳戶被告、幫助詐欺、幫助洗錢
請立即聯繫本所線上法律諮詢
睿勝聯合法律事務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