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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案例CASE

兼差變人頭帳戶-不起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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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案情】

當事人某日在網上看到兼差廣告,徵求線上文書處理人員
專員稱需當事人幫忙作為代理商,並在網路購物平台開設帳號綁定銀行帳戶,供公司經營賣場、收取貨款
當事人查詢對方提供的公司資料、合約等,發現確實有商業登記,因而信以為真
直到當事人接到銀行通知,始知悉帳戶遭詐騙集團當作人頭帳戶利用,故遭凍結
後當事人遭告訴人提告幫助詐欺、幫助洗錢罪等
 

律師策略

1.向檢察官說明當事人無主觀犯意
2.整理有利證據並撰寫刑事答辯狀說服檢察官
 

案件結果

案經新北地方檢察署採認律師上開主張,而為被告「不起訴」處分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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