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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案例CASE

兼差變人頭帳戶-不起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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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案情】

當事人某日在網路看到兼職廣告,與對方連繫後,依指示匯款至指定帳戶,並到平台進行註冊
後當事人操作獲利便要求平台出金,但該平台聲稱需要財力證明、保證人等才能出金
當事人誤信對方說法進行操作後,經銀行告知,始知悉遭受騙
當事人遭告訴人指控涉犯幫助詐欺、幫助洗錢罪等
 

律師策略

1.向檢察官說明當事人無主觀犯意
2.整理有利證據並撰寫刑事答辯狀說服檢察官
 

案件結果

案經臺中地方檢察署採認律師上開主張,而為被告「不起訴」處分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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